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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雇主需要满足的资质
申请人需准备的文件
LMIA是由雇主方面提出的申请并且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他们是试图先找符合资格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来填补工作岗位,找不到之后才转向外国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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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运营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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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有5位以上全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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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在加拿大境内刊登连续四周的招聘广告,雇主需要在最少三个媒体上刊登招聘广告,其中一个必须是加拿大人力银行(Canadian Job Bank for Job seekers web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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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雇主所提供的职位属于“高工资”类别,则需要提供一份过渡计划来证明雇主将会承担招募责任,雇主会继续保留现有的加拿大公民及加拿大永久居民雇员,并且会协助临时外国劳工办理申请成为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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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雇主招聘的海外劳工属于“低工资”类别,那么雇主则不需要提供过渡计划。但是为保证加拿大人能首先获得工作机会,政府限制了企业可以聘用的低工资的临时外国劳工的人数:企业雇用超过10个以上的员工时,只能有10%比例的临时外国劳工属于低工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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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递交LMIA申请时,必须要附上公司的证明文件,包括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商业执照,最近一年报税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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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凭LMIA批文能直接申请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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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IA能帮申请人在联邦“快速通道”评分系统中拿到50或200分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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