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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团聚移民

基本要求
​对担保人的要求
申请人需准备的文件
担保人需准备的文件
​申请人和担保人共同提供的文件
  • 首先同居Common Law团聚移民的前提条件是有一方已经获得加拿大公民或者移民(PR)身份。

  • 同居团聚类型的移民申请人要求和限制非常少,不需要任何语言、学历、存款等证明文件。

  • Common Law同居时间必须一年以上。

  • PR或者加拿大公民

  • 18岁或以上

  • 居住在加拿大

  • 如果担保人是加拿大公民身份,那么第三条要求是可以豁免的。但担保人仍需向移民局证明,在申请获批之后,会同申请人一起回到加拿大居住。

  • 如果担保人本身是通过配偶或common-law partner担保获得的PR身份,那么他/她在成为PR的5年里,都不可以担保其他配偶或common-law partner(如:A担保太太B成功,后A与B离婚,B在5年内不得担保其他配偶获common-law partner)。

  • 护照

  • 工签或学签

  • 出生公证

  • 身份证公证

  • 户口公证

  • 无犯罪证明

  • 身份调查表格

  • Etc...

  • 枫叶卡或加拿大护照

  • 雇主信

  • 退税单

  • 收入证明(如果只是担保配偶或common-law partner,移民局对担保人是没有硬性收入要求的)

  • 如果担保人曾离婚则需要离婚证明等

  • ​担保人信息表格

  • IMM5409 同居法定声明 (文件可在移民局网站下载填写好找公证人签字)

  • 关系证明文件:联系信息文件-通话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

  • 合租合同

  • 联名银行账户

  • 共同的通信地址

  • 共同的生活照

  • 一起出游的机票或酒店信息

  • 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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